金庸老先生的大名恐怕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相对来说熟知江南的一般都是80或者90后,不过他们都有着相同的身份,那就是作家,近日金庸告江南侵权一案正式开审,对于这次案件的结果究竟如何,外界的关注度相当之高,而事件的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究竟谁会胜诉,我们静等宣判结果。
金庸告江南侵权
今天上午8时45分,备受关注的金庸告江南侵权一案将会在天河法院审判大楼8楼的民事中法庭开庭审理,查良镛(笔名:金庸)诉杨治(笔名:江南)、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,作为原告的他认为,杨治未经其许可,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独创性元素创作小说《此间的少年》并出版发行,严重侵害了他的著作权。
金庸告江南侵权
原告金庸要求法院判令,被告需要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,停止复制、发行小说《此间的少年》,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,而作者杨治和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需要公开赔礼道歉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。面对原告的控诉,被告江南方面辩称,《此间的少年》在人物形象、人物关系、故事情节方面均不与金庸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,并没有侵犯金庸的权益,双方各执一词,最后宣判的结果究竟如何,大家拭目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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